“对……对不起……”林晚像被烫到一样猛地松开手,踉跄着后退一步,声音干涩得如同砂纸摩擦,“我……我认错人了……对不起……”她语无伦次,恨不得立刻挖个地缝钻进去。
一场闹剧。一场由她失控的思念和可悲的幻听幻视引发的、彻头彻尾的闹剧。
女孩惊魂未定地揉着被林晚抓疼的手臂,皱着眉看了她一眼,没再说什么,转身快速离开了吧台,消失在人群里。
林晚站在原地,像一尊被遗弃的雕塑。酒吧的喧嚣重新涌入耳膜,却显得无比刺耳和遥远。心口的空洞被刚才那场闹剧撕扯得更大,灌满了冰冷的寒风和深入骨髓的难堪。
“喂,妹子。”一个略带沙哑的女声在旁边响起。
林晚茫然地转头。是刚才那个染着绿头发、在台上嘶吼的皮夹克歌手。她(是的,是个女孩)不知何时走了过来,嘴里叼着根没点燃的烟,上下打量着林晚,眼神带着点探究和……一丝不易察觉的兴趣。
“刚才……挺猛啊。”绿头发女孩咧了咧嘴,笑容有点痞气,“认错人了?”
林晚羞愧地低下头,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。
“啧,看你这样子,失恋了?还是欠人钱了?”女孩没心没肺地继续问,不等林晚回答,又自顾自地说,“不过,你刚才冲过来那一下,那眼神……啧,挺有劲儿。”她顿了顿,凑近了些,压低声音,“其实我们这破酒吧,也缺人。”
林晚茫然地看着她。
“缺唱歌的。”绿头发女孩指了指小小的舞台,“老板是我哥,抠门得要死,请不起大佛。就我这种半吊子,还有几个跑场混饭的,瞎吼吼。”她吐掉嘴里的烟(根本没点),眼神在林晚脸上扫了扫,“我看你……气质挺特别,刚才那绝望劲儿,啧,唱苦情歌说不定有戏。怎么样?想试试?只要……呃,声音不难听,敢上台,敢嚎就行!一晚上八十,酒水管够!”
唱歌?
上台?
在这样混乱嘈杂的地方?
林晚的第一反应是荒谬。她?一个安检员?在酒吧唱歌?她甚至没在KTV里完整唱过一首歌!
然而,心底那片巨大的空洞和无处宣泄的痛苦,却在听到“敢嚎就行”四个字时,诡异地悸动了一下。像黑暗中裂开一道微光。也许……也许这混乱的喧嚣,这原始的发泄,能暂时填满那片被江漓掏空的死寂?也许……对着麦克风嘶吼,比对着冰冷的墙壁流泪要好?
鬼使神差地,在绿头发女孩(后来知道她叫阿May)带着点鼓励又有点看戏的目光中,林晚听到自己干涩的声音回答:
“……好。我……试试。”
第二天傍晚,带着一种近乎自毁的勇气和破罐破摔的麻木,林晚再次踏入了“旧时光”。阿May正跟一个胖乎乎、叼着烟斗的中年男人(老板兼她哥)在吧台后面掰扯什么。
“哥!就她!新来的!试试!”阿May一把将局促不安的林晚拽到老板面前。
老板眯着小眼睛,挑剔地上下打量着林晚,从她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看到有些拘谨的神情,最后目光落在她那双因为紧张而微微攥紧的手上,吐了口烟圈:“会唱啥?”
“……《后来》?”林晚脑子里一片空白,只蹦出这首烂大街的歌。
老板嗤笑一声:“行吧,上去嚎一嗓子听听。别给我把客人嚎跑了就成。”
没有彩排,没有指导。阿May把她推上那个简陋的、灯光晃眼的小舞台,塞给她一个沉甸甸的、带着汗渍的麦克风。台下是喧嚣的、等待着廉价娱乐的人群,目光杂乱地投在她身上。
林晚握着冰冷的麦克风,手心全是汗。心脏狂跳得像要挣脱胸腔。她看着台下模糊晃动的人影,看着吧台后老板叼着烟斗、漫不经心的脸,看着阿May在台下对她比划着“加油”的手势……巨大的恐慌几乎要将她淹没。
就在这时,她的目光无意间扫过吧台角落。
一个身影安静地坐在那里。是昨晚那个被她错认的女孩。
女孩换了件米白色的毛衣,长发柔顺地披在肩头。她面前放着一杯柠檬水,没有看舞台,只是低着头,专注地看着手里一本厚厚的书。昏黄的灯光勾勒出她清秀柔和的侧脸轮廓,长长的睫毛垂着,在眼下投下淡淡的阴影。她周身散发着一种与这喧嚣酒吧格格不入的、沉静的、带着书卷气的安宁感。
不必江漓差啊。
这个念头毫无预兆地跳进林晚的脑海。
眼前的女孩,没有江漓那种惊心动魄、极具侵略性的美,没有那种掌控一切、令人窒息的冰冷气场。她像一株安静的、散发着淡淡香气的白兰,温润,平和,带着一种抚慰人心的力量。她的存在,本身就像是对江漓那种极致、那种毁灭性吸引力的一种温和的……解药?
这个认知,让林晚狂跳的心脏奇异地平复了一瞬。她深吸一口气,不再看台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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