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什么认错人了?让我仔细瞧瞧。”
“唉,你干……什么呢?”
陶晏用力扯住跟前烫头的黑T,以力拔山兮之势,一把就将他从高位拉回与她平视的位置。
小流氓五官长得还挺好,这是陶晏的真实感受。
突然被拉下来,他大气不敢喘,强撑着跟她对视。
“我没认错人,说的就是你。”
“……”这倒霉玩意儿,烫头差点没站稳。
怎么跟他想的不太一样?内心的笃定从10分降到了9.9分。
骂归骂,怎么还动起手来了呢,粗鲁!
得亏遇到的是自己,他是个绅士,才不跟她分斤掰两。
话说,究竟有多少人在看啊,他用余辉扫了扫两侧。
这个姿势他不用想就知道——
肯定!十分!窝囊!!
至于烫头为什么不反抗呢?
别说,他真反抗过,失败了而已。
“你放开,别动手动脚的。”
他边说,边试着将那人的手指一瓣一瓣地掰开。
一用力,陶晏比他更用力,这让他打心底感到害怕。
眼前人努力非常,任他如何挣扎,她都雷打不动,反而翘起嘴角,挑衅道:“不放。”
啧,头脑简单的单细胞生物可不会想太多。
这是一件和他大舅同款的纯棉T恤。
昔日,舅母义士徒手撕舅上衣,末了一堆碎布踩于污泥,舅白肉□□在外,只余颈间一圈红,好不惹眼。
舅曝身乡野,耻者道路以目,不耻者驻足观光,时移世易,终成为一段笑话。
那是他头一次见:人,带纯手工的狗项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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