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眼见为实,陶珑并不怎么相信世界上真有如此玄妙的东西。如果有,那苗疆为什么还蜗居在鸟不拉屎的大树林里,不开疆拓土,靠蛊虫一举征服大齐?
所以她对此实在嗤之以鼻。
雯芳也点头。她见过那种整张面孔都被烧化了的可怜人,到了那种程度,除非“活死人、肉白骨”,不然很难想象会有什么医术能将其恢复如初。
她问:“那您现在打算怎么办?”
陶珑懒洋洋道:“不办。”
雯芳:“……啊?”
“我们可是在船上颠簸了两个月,好好休息一下不过分吧?”
*
说休息就休息,陶珑足不出户了将近一个月。
这大概是陶珑自有记忆以来最逍遥快活的日子,每日什么都不用操心,也几乎什么都不用干,除了自己早上起床打个水,就是吃饭,看书打发时间,还有睡觉。
金陵的福记有外祖父派人看着,她尽可以放一百个心。和陆氏交易的那笔单子,也没什么可操心的,杜成风肯定不会叫这单子真黄了,更不会拖欠银钱。
至于当初说怕被查,其实也不过是杀价的筹码,虽然转卖织造司的丝绸确实不合法,但这事儿自打被写进律法到现在,还没有人查过。即便自己真倒霉的成了那只儆猴的鸡,问题也不大,至少还能把陆氏拉下水。
所以,陶珑无债一身轻地躺了这么长时间。
最后,还是赵蕤看不下去,挺着八个多月大的肚子亲自找上门来,念叨她,“你这才多大年纪,怎么天天就知道赖在家里?嫂子知道你之前累坏了,可也不是这么个休息法,再不济出门去转转呢?京城这几年变化也挺大的,你多出去走走嘛。”
面对着她的殷切叮嘱,还有未来侄儿的“胁迫”,陶珑口中拒绝的话被吞回肚子里,勉为其难道:“行,我明日就出门。”
她带着雯芳将京城转了个遍。
大到新开的商行,小到没见过的小摊,她都一步一步看过去,遇到感兴趣的,还非要和主人家搭话。
雯芳不得不佩服自家小姐充沛的精力,换做是她,可做不到这么落落大方且自然地和人东拉西扯。
如此晃悠了五六天,陶珑腻味了,想起自家马厩里还有大哥留下的几匹好马,立刻叫上雯芳一起去京郊跑马。
雯芳的骑术不算好,个头又小,就选了匹温顺的小马。
陶珑则毫不客气地牵走了大哥的爱驹,一匹名叫“千里”的白马。
京郊的跑马场很大,而且只要交钱便可以使用,无非是交更多的钱可以跑更多的地方。
陶珑如今最不缺的就是钱,大方地交了最高额度的银子,和雯芳骑马并行,缓缓走入草场。
京郊的风十分凉爽,让人半点感受不到城里的燥热。
陶珑舒适地吹着风,感叹道:“七八年没来了,风景倒是一点没变。”
说着,风忽地大了起来,在草海上掀起一阵阵波涛,叫两人一时看得有些呆住了。
风渐缓,陶珑起了兴致,挽起缰绳,猛地加快速度,在草场上进行驰骋起来。
她是开心了,只有雯芳被猝不及防吓一跳。
不过习惯了她的想一出是一出,在这地方也不会有什么危险,雯芳也索性放下心来,由着陶珑去折腾。
耳畔呼啸的风带着草叶的芬芳,陶珑顿觉心神开阔,在家里躺尸一个月的萎靡一扫而空。她不得不承认,嫂子说得对,不能总卧在家里,还是要出来转转。
何况,她真的很多很多年,没有这样痛快骑马了。
绕着草场跑了一大圈,千里在马厩中困了许久,同样尽兴。正当一人一马放慢了速度,乐颠颠闲逛时,陶珑抬眼瞧见远处有人影。
开始还以为是雯芳跟了上来,但仔细端详后,发现那是两个人,而且身形明显是成年男子。
陶珑右眼皮忽地直跳,心里隐隐感觉到不妙。
那两人骑马的速度不算慢,只是恍神的功夫,就已经到了能互相看清对方的距离。
巧了,来的两人都是陶珑的老相识。一个是许久未见的杜成风,另一个,则是陆氏的东家,陆修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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