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这一点,长辈们总是骂她没有出息、十七八岁就失去理想,但她已经习惯了。
高中毕业的时候,她没有选计算机、商科、法律这些看起来只要努力、就大有前途的专业。
她没有大志向,只想平凡自在地活着,而且要求不高,什么时候可以活得很开心。
但她绝不允许别人告诉她,她要怎么活。
谢煜拍了拍年轻士兵的肩膀:“现在你懂了。”
“我要养我自己想养的猪,承担那些猪的责任,按我自己的方法来养,她沈长胤绝不可能控制我去养牛。”
士兵愣了一会儿:“这还是在讲养猪的事情吗?而且我家也养牛的。”
然而谢煜已经听不进她的话了,她站起身,面向太阳,莫名其妙燃了起来:“如果有人控制你去养牛,告诉我,你会怎么做?”
她根本不是要士兵的回答,自己慷慨激昂地把匕首一拔,“你要为了自己的猪,和她战斗!”
士兵大声说:“都说了我家也养牛的了!”
谢煜又坐了回去:“比喻!比喻听不懂吗?”
士兵:“我又不识字!”
谢煜愣了一下,“哦......那要是如果我没有成功逃跑的话,我来教你认字吧,学会了可以看话本,这个东西可好玩了。”
*
慷慨陈述了养猪理论后,谢煜很快就制定出了自己第一次的逃跑计划。
并且找到了赞助商。
她敲开大公主的房门,面对温和错愕、从14岁就开始上朝的大公主,她说:“我要一张标记有所有官道、官军驻守点、驿站的地图。”
大公主给了。
来到二公主寝宫的时候,对方正在抱着美人听戏,头枕在美人肩上,昏昏欲睡,被她一脚踹开门的声音吓得半死。
谢煜:“给点钱!”
二公主:“为什么?”
谢煜:“你不是让我保重的吗,当然给我点钱。”
她拼拼凑凑,带着一张地图、二百两银子、几身换洗的衣服、干粮还有自己亲自磨的匕首,在天黑之前出了城。
她知道沈长胤是在西北发家的,北方那一带正是对方的势力范围,所以在出城后,选择了向南逃跑。
直到这时,她才发现,在古代逃跑远比她自己想象中的要难。
第一天和第二天,她离京城还很近,害怕留下会被沈长胤发现的踪迹,连马都没有敢买,大路也不敢走,全靠两条腿在山间徒步,饿了就只能吃点干粮。
第三天,她终于觉得自己跑得够远了,挑了一个小镇,找了一家小客栈落脚。
进店后先洗澡,连着两天在山里跑,浑身都是灰,她洗了三遍,才把自己洗干净。
洗干净后又到大堂吃饭,要了三盘牛肉,两碗米饭,这才算吃饱。
店小二非常热情,送了她一碟花生米,又及时地给她续茶水。
这让她想起了以前在学校门口开沙县小吃的老板,胖乎乎的,很和气,认识很多来店里吃饭的人,消息也灵通,哪家卖菜便宜,哪个超市有活动都门清。
心里一动,她将两三粒碎银子放到桌上:“小二姐,咱们镇上有没有人卖马和驴,哪家好啊?”
店小二眼珠子滴溜溜地转:“客人,这你可就问对人了,咱们镇街面上,就没有我不熟的。”
她伸手一抹,将银子收到自己手心里:“等会儿我就去给你打听,包管你买到最好的马。”
“好,谢谢小二姐。”
解决了马的事情,谢煜心情不错,从客栈大堂的窗子往外看。
街面上来往的人不少,还有许多卖豆腐、卖菜的小摊子,吆喝和讲价的声音此起彼伏,鲜活又热闹。
虽然时代不同,但这还是让她感到熟悉,心想,自己果然还是适合过这种小市民的日子,安心又舒服。
而且她很擅长过这种日子,不是吗?
沙县小吃的老板愿意在店里贴她设计的反诈宣传海报——这是她的寒假社会实践,这个店的店小二也愿意帮她找卖马的人。
而沈长胤呢,如果成亲了,这个人肯定不是折磨她、就是利用她。
她才不回去。
当天傍晚,店小二从外面回来,说已经帮她找好了卖家,第二天一早就会把马带过来让她看。
谢煜当即就答应了,只要能买一匹好马,从此天高任鸟飞了。
第四天。
店小二和卖家联手坑了她五十两,没有给她马,说她只是买了马鬃。
她很震惊,立刻拍了桌子,招来了店老板。
她指着店小二说:“你们店里这个人,她和外面的人合起伙来搞讹诈!收了我的钱,不给我东西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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