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刻乐队众人登场,一行五人,明翊看到架子鼓手左侧站了个人。
一身黑,存在感却极强。
松松垮垮的铆钉外套没个正形一般挂在他身上,破洞牛仔裤包裹长而笔直的双腿。这人身形高大,此刻脑袋微偏,正弓着腰背和身侧坐着的鼓手交流。
在场这么多颜色各异的挑染,唯有他的发色是纯粹利落的黑,于是冷白的皮肤更加显眼,无声抢夺场内众人视线。
头顶的彩灯落了几道阴影在他脸上,勾勒出青年锋利冷硬的下颌线,这人冲鼓手微一点头,戴着纯黑半指手套的右手随即扣在弦上。
一触即发。
下一秒,低沉的贝斯音伴着鼓声一同奏响,漫天彩带自上而下纷纷扬扬地散落。
夜晚似乎在此刻才正式宣告开场。
明翊坐在看台,周遭的一切都与她格格不入,满场沸腾通通被隔绝在外。
她只是紧盯着底下那个站在聚光灯之下的人。
场景像是开了慢放,一个重音,青年随之扬起头,始终被笼罩在暗影里的一张脸终于显露真容。
眼瞳漆黑,乌发浓眉,脸上一贯的没什么表情。淡色的唇紧抿,气焰显得格外嚣张、又不好惹——
不是越之扬是谁?
“我去,这人谁啊?还挺带劲儿的!他弹的是贝斯还是吉他?要我说咱姐俩儿今晚可真是来对了!”
身侧的钟以晴犹自兴奋着,音调扬得很高,语气里难掩激动。
在这一刻明翊很有上前去捂她嘴的冲动。
转念一想,这鬼地方吵成这样,人又多得要死,现在就算是她站起来冲着舞台方向大骂,越之扬也不会听到。
或许是加班加到精神错乱,明翊这才想起,前不久刚刚吐槽过的傻缺前男友,好巧不巧,也是玩乐队的。
还是个贝斯手。
“他弹的,是贝斯。”
额角不受控般突突跳着,明翊很难用语言准确描述出此刻的自己究竟是怎样一个复杂心情。
谁成想随口的吐槽能一语成谶,说见鬼就真的见鬼。
钟以晴很快发现不对。
“这人你认识啊?”
愣了两三秒,明翊才略带迟疑地点点头。
钟以晴的眼睛很快亮起来:“谁啊谁啊,有联系方式吗?”
明翊拿起桌上的气泡水灌了一口,发紧的喉咙这才稍稍觉得放松了些。
想了老半天,她自觉忽略钟以晴的后半句话,只补上一句:“…校友。”
不光认识,还谈过呢。
明翊和越之扬曾交往过一段时间,不短不长,恰好快两年,几乎快占据她半个大学生涯。
二人在今年初夏前后分的手,是她主动提的。
大学情侣,一毕业就分手这很正常,周围人几乎都是这样,更何况明翊还有更加正当的理由。
她起初并不打算留在滨江,而是要回家乡江宁发展。
对于越之扬这个人,明翊的感情其实很复杂。
她对他们的分手早有预料,一开始也没抱着多认真去谈的想法,毕竟越之扬这个人就长了那么一张脸。
用钟以晴现在的话来描述,就是——
“哎,帅倒是帅,就是瞧着怎么有一种‘长期招女友,但不招长期女友’的感觉……”
明翊噗嗤一笑,听乐了。
不得不说能成为密友大多在某方面有着相似的共通点,此刻钟以晴的感叹和两年前的自己高度重合。
明翊见到越之扬的第一眼,就觉得这人长了一张花心的渣男脸,并且是脾气不好、很难伺.候的那种类型。
整个人又傲又拽,也不知道一天天的在狂些什么。后来事实证明也确实如此,对于能和越之扬顺顺当当谈两年恋爱这种奇葩事,她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匪夷所思。
但好在,分手分得很顺利。
双方都不是拖泥带水的人,她提分手打包行李连带搬出去只用了不到一个下午。那天话说到一半越之扬有事出门,但在此之前,明翊也曾心平气和地和他提过几次类似的话题,越之扬没什么反应。
他这个人,没反应的意思大概就是:
我不在乎,你随便怎么搞都成,只要别把麻烦惹到我头上。
几乎可以说是相当于默认。
所以在明翊看来,他们应当算是并不友好的协商之后的‘和平分手’。
那他前几天诈哪门子的尸呢?
谈了恋爱,所以特意来她这个前女友面前炫耀?
这人什么毛病。
幼不幼稚,难不成还指望她这个穷鬼能给他们两人点个香槟塔助助兴?
明翊百思不得其解,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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