逐日羔羊

铜雀穿金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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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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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有本我近期手写的文学。

    是的,我将它称为文学。

    皮革外表在精彩绝伦的封面大赏中格外显眼,他看了眼我,见我没有动作,抽出了那本,翻开来看,最前面的一张空白上我写着四个字,他念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至善…则欢……”

    “对,”我看着他笑,“至善则欢。”

    草草翻页,跳到末尾结局。

    他轻声道:“你是写文章的。”

    我点头。

    他看着我在那本最后结尾下写的花体英文,我不确定他能不能看得懂,我写的是未完待续。在本子的最后也有页空白,我同样在正中央写了段话,赋予种出书的错觉。

    他看向我在空白页写的话,缓声念出,“他最后的人生我并不清楚,但夏日的空气无疑让人感到窒息,他在我几十个盛夏中占到了一席之地,说起来无足轻重。而我终究是庸俗不堪之人,无法和他奔赴高塔,所幸的是,我在他荒诞的青春上,刻下了我的句号,他会带着我给予的信仰……”

    我到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,别看名字和最后都挺正常,但内容绝对没有哪个出版社肯让我通过,我接上他的话,“带着我给予的信仰,化作白鸽,在高处祭奠……坟墓里悲伤的我。”

    他合上我手写的作品,重新将它放回书架上。

    “作家,”他改了称呼,不再喊我写文章的了,“你为什么帮我?”

    我盯着他黑黝黝的眼睛,里面除了有窗外的阳光,再无其他,连我也没被装入他的眸中。

    “我想听听你的故事,”我不再带着亲和的笑容,换上了同人谈钱的姿态,从口袋里拿出叠钞票,我想他此刻很是需要,“不一定是真实的,随便说说吧,什么故事我都听。”

    他看着我拍在茶几上的钞票,没有动,眼神对钱丝毫不感兴趣,毕竟这充其量只是他谋生的工具。

    我看着他的眼睛,换了种说法。

    “我想买你眼睛下,所看见的世界。”

    6.

    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人生,尽管整个世界都在力求公平、公正,但是往往身处同片区域,生活就大不相同。

    他没有父母,跟几个小几岁的妹妹弟弟一样,都是被个男人带回去的,供吃供穿,但得有回报,这是男人从小教育他们的。

    每天早上出去捞活,不管是碰瓷也好,干点小偷小摸的也好,这就是他们的“工作”。没业绩就得挨打,遇上暴躁的受害者,也得挨打,带着一身伤,囫囵地就这么过下去。

    图的是个苟且偷生。

    尚活在这个世上就好。

    他跟了这个“爹”十多年了,具体也不知道自己多大,但自己前面的几个“哥哥姐姐”陆陆续续不见了,现在他就是家里最大的。

    他也想过要跑走,但是每当弟弟妹妹一天下来拿不到什么钱,那木头凳腿粗的落他们身上时,他看的心惊担颤,只能自己扑着给他们挡。

    然后白天加倍的作恶,他把自己的心捣烂了埋在后院的树下,只期待它能自己攀附着树,从这泥沼里面越出去。

    他可以独留个躯壳,以雨水混着泥土,塑出个能帮他们的“大哥哥”形象来。

    我重新给他倒了杯白开水,他停下了说到干燥的嘴唇,先是把钱揣进了口袋,揣得严严实实的,才灌下白开水。

    透明水珠顺着他的下巴划过,沿着喉结下滑,打湿了衣领。

    他像迷失在沙漠里几月的旅人,忽见清泉,猛得就想重新救回已经破碎的脏器。

    “那故事里的男孩,叫什么?”我轻声询问,“他该有个很美好的名字,我希望他可以摆脱那种人生。”

    “故事里的……”他没好意思顺着我的话说,“没名字,我没名字。”

    他说,在弟弟妹妹跟前,我叫大哥哥,在爹跟前,我叫混账,在陌生人跟前,我叫那个兔崽子,或者野狗,或者别的什么吧。

    他头一次露出了笑容,可能自己觉得很好笑,“总之不是什么正经人,我都可以,我就是这样的恶人。”

    他顿了顿,纠正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这样的恶东西。”

    7.

    谈话时间不长,毕竟他还要回去复命,他丢弃了自己的生命,将保护几个孩子的责任放到了自己身上。

    临走时我加了些钱给他,他没要,我硬是塞到他的口袋里,表示这是等价换取的。

    他的人生也可以很有意义,说的俗一点,他的人生也可以很值钱。不必为了其他人,放弃自己的灵魂,徒留具空壳,游荡在人世间。

    之后我偶尔会在街上碰见他,有时候他身边会带着个小的,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,看到了很多不一样的东西。

    这座老城区里有许多乞丐,像是昆虫一样蜗居在各个角落,大多数上班的人对他们的生活惨状熟视无睹,有部分介于混子水平以上的,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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