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松年说不出个所以然,本来就是信手之作,博君一笑罢了,哪里敢给老师看,丢人现眼,他于是大叫:“诶呀呀!阿姊,阿姊,松松手!这这这,我不好说嘛——诶便宜姊夫,哪里去?快救救我啊!”
“呃,长姊如母,这教训幼弟的事情,我也不好参与啊,松年你自求多福吧。华龄,我——我路过而已,路过而已。”杨暨刚探了个头,就火速逃之夭夭了。
“阿姊不打你,你就拿着这唐诗背吧,今晚背不过十首白乐天的写景诗,就睡在橱柜里吧!”
半个时辰过去——
“阿姊,背过了,我一首一首背来。”
“别介,喝了羊乳,早点歇息去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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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春天的尾巴上,孟华龄迎来两位不算新的客人,毕北荣与一而立之年、玉质金相女子,再次叩响孟华龄的山门。
毕北荣引荐二人认识。
这女子金冠玉带,身穿一身红桦色骑装,胡桃色裤子紧紧束在靴筒里,脚蹬一双云纹滚边皂靴,举手投足之间尽是大家风范,她爽朗一笑,向孟华龄施了一礼,自报家门:“在下汀州程敏之,乃是牧之的长姐,我家那傻弟弟多谢孟医士出手相救,救了他一条性命,如今我等是来履行承诺的,门外的三匹好马,已交由下人照看了。”
等待多时的宝马终于进了信良城,孟华龄心下喜悦,面上却不显山露水,程敏之亲自带她出去验货。
只见这匹马头高背阔,肌肉匀称,一身油光水滑,枣红色的皮毛在阳光下熠熠生辉,胸腔径宽适中,马腿修长健壮,呈现完美的对称之势,它也不需要人牵着,独自闲适地在院子里散起步来,步态轻盈,蹄下生风。
孟华龄虽然算不得什么伯乐,也能看出马的优劣。
“是匹好马。”孟华龄称赞一声。
程敏之得意一笑:“孟医士,我们相马,看蹄,看腿,看背,看臀,看面相、齿龄,常言道,无蹄则无马。”言毕,她拉住缰绳,抬手轻拍马的左前腿,拎起这马的蹄子,给孟华龄掌掌眼。
孟华龄拿起扇子,轻轻抬起马蹄,四只都是新钉的蹄铁。她绕着这马转了一周,皮毛完好,毫无伤痕,这马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,也在打量孟华龄,似乎是晓得这是
“不到两岁半,我们训了小一年,最是机灵、乖巧,也是百里挑一,挑选了最合适的一匹。”
“多谢程家主。”孟华龄验看了三匹马,颇为满意,于是也不吝啬于道谢。
“哦?”程敏之挑起了眉头,“孟医士怎知我是程氏家主?寻常人唤我一声程娘子,还算她有礼数呢。”
孟华龄依然是折扇在手,风轻云淡的样子,她扇尖一指程敏之手上扳指,“您也说了是寻常人呢,我呢,自以为并非凡人。程家主都带着家族信物来了,我也早听闻汀州程氏的家主是位女中豪杰,今日一见,飒爽英姿更胜传闻啊。”
程敏之也笑着还礼,“孟医士好眼力。”
程敏之来拜谢救命之恩,自然不会是空手骑马而来,不仅备了整套马具,鞍鞯、当卢、脚蹬等等一应俱全,还为孟华龄捎了不少关中土产作为伴手礼。
左右并不十分贵重,孟华龄就收下了,礼尚往来,给二人打包了些金疮药、止血散,二人也不多留,待辅助孟华龄驯服了马匹,就告辞离开了。
“这类外用内服的成药,若是你们有兴趣,做个生意也未尝不可,不知道关中豪侠需不需要我这上等好药。”孟华龄请他们帮忙打个广告,也是一条增加进项的路子。
顺手而为,程敏之二人自是没有不应的道理。
孟华龄得了良驹,可享受了几日新鲜时光。
两世为人,她第一次驾驭这般通人性的宝马,这汗血宝马又有九州“天马”的美名,因着驯养得好,极通人性,又擅疾行。
孟华龄对这马儿宠爱有加,她专门去城里买了胡萝卜秧苗,栽在自家院里。日常带着马儿出门撒欢,必然带满一袋胡萝卜给马儿当零嘴。
“要是有苹果和玉米给你吃就好了,”孟华龄给爱驹的鬃毛编了一条整齐的麻花辫子,“你说是不是,乌兰巴日?”
她为枣红色的小马取了赤虎的名字。
孟华龄正悠闲地为马儿梳理毛发,一个不合时宜的清亮男声,突然打破了孟华龄的怡然自乐:
“宝马配美人,踏花马蹄香——④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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