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是一个没有力气,提不动萝卜干,吃不饱饭的小土妞!
何信远还得给别人家送捎回来的东西,跑腿费都收了,事情得办到位啊,人家说不定都在家等着急了。
回头看看虞初,成年人两个手掌大小的篮子,跨在她的胳膊上,感觉有千斤重。
知道重还不快点走,在后面迈着缓缓的小碎步,要不是他一路上得去别人家送东西,估计虞初早被他甩到屁股后面看不见人影了。
她倒是能跟方景淮走到一起去,方景淮走路也吊儿郎当不急不慢。
别说大前门村,就算是整个清河镇,虞初这张脸也是数一数二,都是太阳底下晒着的,可虞初皮肤雪白,吹弹可破,再加上一身娇气的毛病,说她是资本家小姐也有人信。
这么漂亮的姑娘,村子里的男人是喜欢的,老一辈人也喜欢看虞初,却不想让她进自己家的门。
原因只有一个,干不了活,吃不了苦,当不好家,娶回来干啥。
这种姑娘就适合嫁给吃公家饭的人,才能养活得起。
也曾经有人想给虞初和何信远牵线,想讨好何信远,毕竟何信远有头脑,能干活,吃得开,绝非池中物,这种男人肯定想找个貌美如花的媳妇。
可何信远不愿意,他就想找个勤奋能干的媳妇,两个人搭伙,勤勤恳恳地把日子过红火。
虞初觉得胳膊都要被篮子压弯了,小小的萝卜干竟然有这么大的能量。
不行,必须得让他们帮自己拿,有些尴尬,她不知道他俩叫什么,只知道前面黑黝黝的国字脸男人姓何,那个长相俊俏还很大方的人姓方。
“咳咳,”虞初清了清嗓子,特意夹着嗓子说道:“方知青,这篮子太重了,你能不能帮我提一下,我大病初愈,多走两步眼前都冒金星,实在是”
虞初解释的话都没说完,方景淮转头看她一眼,眼神里看不出任何情绪,走近把篮子接了过来。
其实方景淮比起虞初,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懒汉,素日里也娇贵得很,不是晕倒在田间地头,就是晕倒在去干活的路上。
他为什么要给接过虞初的篮子,很简单,他吃了虞家的东西,虽然给了奶糖,心里还是感谢。
虞初把菜篮子甩手,立马高兴起来,撸起袖子看了看,胳膊上都印出来个印子。
她心中认为方景淮这个人还是挺靠谱的嘛。
长的好看,看起来有书卷气,衣服料子也好,穿的干净整洁,出手大方,吃相还好,关键是出手大方。
虞初嘴里还残留着奶糖甜腻的味道,那是虞初吃过最好吃的糖,也是虞初来到这里唯一能入嘴的东西。
得跟方景淮打好关系,自己得想办法成为方景淮在大前门村的好朋友,这样有什么好吃的,方景淮就会想着自己了。
她不拿东西,还算是轻松,脚下的步伐加快几步,语气也变得轻快:“方知青,你来这个村子多久了啊?”
方景淮只是看着冷漠,再加上被父亲方旭升逼着下乡那股气儿还没消,看着有些吓人,他其实性子特别像小孩子。
知青点的人干了一天的活都累得要死,顶多是吃饭的时候闲聊两句,再就是上工的时候闲唠嗑,增进增进感情。
可方景淮吃不惯知青点的饭,每次吃两口就回房间睡觉,上工呢,一天晕两次,跟别的知青都没有什么交流的机会。
能碰上主动跟他说话的虞初,他也还算热情,把篮子换了一只手提,回道:“来了半个月吧。”
方景淮说完之后,才发觉有些不对,他来的那天还是虞初登记人口分的口粮啊,她怎么这么快就不记得了?
虞初小声嘀咕道:“那你也没比我早来几天啊。”
方景淮没听清虞初的话,微微低头将耳朵凑近:“你说什么,我没太听清,不过我来那天,你不是在大队吗?”
方景淮离虞初的距离太近,虞初突然感受到方景淮的气息,一股清新的香味钻进虞初的鼻子里。
这股味道真好闻,比她从前用的鹅梨帐中香还要好闻,她做事向来不管不顾,虞初凑上去轻嗅几下。
虞初身上的衣服没有霉味和汗味,只有皂角味,其余的人身上总有股汗味儿,乍一闻到方景淮身上的味道,虞初自然是要夸上两句。
她还保持着踮脚轻嗅的动作,眼神天真地看着方景淮,薄唇轻启。轻声说道:“好香,方知青,你身上好香啊。”
方景淮侧耳倾听,微微弓腰,没成想虞初凑得这么近,还说的这种话。
他的脸瞬间红到了耳根,也不是心动喜欢,只有被调戏之后的手足无措,他瞪大了眼睛,缓慢的移过视线,不可置信地看着虞初,小姑娘怎么能对见了没有三次的男人说这种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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