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迅的另一头陷入了长久的沉默。
提摩西连对方的呼吸声都听不见,耳边只传来了电流微不可闻的滋滋声,以及夜枭洞内机器设备高负荷运转的阵阵嗡鸣。
红罗宾有着最好的耐心,他也最擅长等待。
因为他知道自己总会得他想要的,只要付出一点点时间。
一点点,或长或短的时间……哈,时间。
这本该奢侈的、根本不够用的东西,对现在他来说竟廉价的不可思议。
提摩西突然有点想笑,但眼前玻璃上倒映出来的他的脸上,却没有一丝笑意,像是一张失去了所有情感的空白扑克脸。
哪怕小丑病毒残留的后遗症,已经被布鲁斯和托马斯联合研发出来的解毒剂治愈好了快五年。但那被关押在阿卡姆疯人院里遭受小丑折磨的一个月,还是不可避免地给红罗宾留下了无法愈合的‘伤疤’。
不过,这没关系。
他伸出右手,掌心贴合在落地窗上。
提摩西半阖上他混合了澄澈海蓝与浑浊荧绿的蓝绿色眼睛,静静地感受这一刻指尖传来的温凉和宁静。
他已经有整整五年的时间,没有在脑海中再听到小丑尖锐的笑声,也再没有在镜子和水面中看见那个疯子的幻象残影了。
一切都过去了。提摩西想。
红罗宾仍在等待飞离巢穴已久的长兄的回音。
下一瞬间,他睁开眼睛,他听见了他想要的好消息。
2
[……我就回去住一天。]
利爪觉得自己的眼睛有点酸涩。
大概是他太久没回冰柜里休息的错觉吧。
利爪的眼睛里已经流不出眼泪了,所以他肯定没有想哭。他没有很想阿福、提米和杰森,很想韦恩庄园里的一切,也没有很想他房间里床上的小象玩偶。
“一天后布鲁斯还没回来,我就回我的布鲁德海文!”
迪克提高了声量,大声嚷嚷着,不想让弟弟发现他那点不合时宜的伤感情绪。
[嗯嗯,我会通知阿福的。杰森快放学了,今天我开车去接他。]
“这么晚?”都快五六点了,天都要黑了。
[杰森参加了他们学校的话剧社。据我观察,他还挺有文学天赋在身上的,我上次下班回庄园碰见他时,他还在客厅里看《傲慢与偏见》。]
“哦?那他肯定很喜欢韦恩庄园的那间图书馆。”迪克给夜枭留了条消息,从兜里翻出自家从布鲁德海文一路风驰电掣开过来的爱车的车钥匙。
[何只是喜欢,他一有空就泡在里面,像是在里面给自己搭了个窝……说起来,你知道上次杰森拒绝了和布鲁斯一起去夜巡的这件事情吗?]
“什么?!他拒绝了去夜巡!”
利爪差点没接住他随手抛在空中的钥匙。
他惊异地说道:“我当罗宾的时候,每天夜幕一降临我就迫不及待地期待这个,布鲁斯也是。”
“托马斯倒是早早就回房休息了。但在那时,我们都还不知道他是哥谭里藏着的那只大猫头鹰!”
3
所以小托马斯·韦恩绝对也没有老老实实地躺在床上睡觉,怕不是也成为了哥谭里每晚随机刷新的夜行生物、哥谭特产。
哈,夜枭被哥谭人首次目击到的时候,比还蝙蝠侠出道要早上个三年。这么一算,夜枭还是蝙蝠侠的前辈呢!
[唔,我找上蝙蝠侠前对他的身份倒也有所猜测。]
不过夜枭向来行踪诡秘,比蝙蝠侠还要神秘上几分,也不像蝙蝠侠会有几条有迹可循的夜巡路线,可以让他悄悄蹲点。
因此,提摩西小时候在哥谭夜晚尾随义警抓拍到的照片里,大多数都是黑漆漆的蝙蝠侠和活泼开朗的彩色罗宾鸟。
但你问他有没有夜枭的相片,那肯定还是有的。
他只是拍到的少,这并不代表他没有!
提摩西拉开车门,坐到驾驶位上。街边的路灯已经亮起,他在心里构建出哥谭复杂的交通地图,规划出一条更为快捷的行动路线。
[所以,杰森为什么拒绝了夜巡?]
提摩西随口答道:“因为他是个热爱学习的好学生,他想先写完他当天的作业。”
噢,作业。迪克心想,这真是一个好理由。
他当年也曾考虑过未来去哪上个大学,在哥谭本地也好,去外地城市里读书也不错。尽管因为夜巡任务他总是拖欠功课,但他考试的成绩也一直都遥遥领先于他人,在成绩排行榜里名列前茅。
但他还是没能如计划中所写的那样,考上一个大学,完成他的学业。
迪克拧动摩托车把手,发动机轰鸣咆哮着撕破哥谭入夜前最后的宁静,迎面袭来的狂风吹得他脑后留长的碎发乱飞。
就算是蝙蝠侠设计的计划,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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