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个破衫烂褛的孩童,拖出两道血迹,缓慢蠕动往上。
“麦子,这山高得望不到头,洪水是不是淹不到山上去?”
“麦子,山上人的屋子是不是用石头盖的,不会被冲垮?他们是不是顿顿能吃上白米饭?咱们去拜师也可以吃饭吗?”
“麦子,我的腿抬不动了,好冷啊,好饿好饿,这台阶怎么会转啊?我先躺会儿,你爬、要爬上去、吃米饭……”
瘦骨嶙峋的孩子,双手僵硬成鸡爪状,浑身发出一阵战栗,仰头向身后倒去。
另一个孩子茫然停住。
她歪头盯着同伴的尸体,好像不知道死亡的降临,又好像见惯了死亡,在做最后的无声的告别。
片刻之后,继续麻木地爬上台阶。
山上,桃源山宗门大殿。
一溜印花猩红色毡毯从主位铺就到阶前,毯上魏紫牡丹花瓣肆意舒展,两侧支撑房梁的立柱雕龙画凤,一上一下,拥着席上面颊泛红目光迷离的醉客。
“楚小剑仙好酒量,今日我们便不醉不休!”
“有这等好酒招待,小剑仙不如再留几日,同我等把酒言欢,好不快活!”
“叶夫人,倒酒来!”
被叫到的贵妇白眼一翻,朝弟子使去眼色,叫她代替倒酒,自己则笑脸对上楚剑衣。
“楚小剑仙,这酒吃着可还合你的胃口呀?”
座上的女子仰头饮尽杯中酒,把杯盏抛给贵妇,闭眼躺在座中,漫不经心道:“酒是好酒,只是太过平常,上个月元亨阁的白胡子刚请我喝过,今日再尝,早没了当初的好味道。”
女子白衣胜雪,长袖垂落,暗金色丝线沿着衣袂一路游走到领口,灯火照映闪着粼粼微光,宛若夕阳中跃出水面的游龙。
真是矜贵超逸的可人儿。
叶真毕恭毕敬接住杯盏,放在盘上,取过弟子呈来的斗彩瓷杯,端到楚剑衣面前。
“小剑仙不如再尝尝我们宗主酿的青天高?”
她看楚剑衣拿起酒杯,就着杯口轻嗅,一副未饮先醉的酒鬼样,心里稍稍松了一口气。
本来今晚楚剑衣就要辞别,她千般挽留,邀了宗门五位长老来陪酒,才劝下楚剑衣喝完饯别酒再走。
若是一般人,也轮不到叶真如此费心。可这人是楚剑衣,背靠天下第一宗浩然,乃老楚剑仙的宝贝孙女楚小剑仙。
除此美誉,又因她喝酒到尽兴处时爱好送人钱财神兵,人送外号“散财仙子”。
剑仙的名气太大,叶真不敢肖想。仙子醉酒散财,她倒想捞两件神兵,给桃源山充实充实军备库。
“青天高?闻起来清爽甘甜,比老头藏的那西凤还要勾人几分。”
楚剑衣摸着酒杯把玩,没有要饮的意思。
叶真见到,忙凑近了说:“这青天高呀,可是我们宗主在惊蛰当日取了新竹顶头的露珠,再采初开的百花花蕊,与去年初雪的雪水相和浸润,置于宗门的冰窖里,就等着小剑仙您有雅兴时,取出来饮上几盏!”
自古佳酿赠贵客,何况是一宗之主亲手制的青天高,更要赠贵宾中的贵宾。
然而楚剑衣虽是贵宾,却不是什么稀客,早就跟叶真口中的宗主混得烂熟,清楚她的脾性,怀疑道:“要真得海清费这大功夫,会舍得给我喝?”
青天高仍在杯中晃荡着,楚剑衣犹豫不决。
她酒量极好,恰巧海清酿的酒既烈且辣,楚剑衣常常三杯就倒,海清见她醉态,总藏着掖着不给她喝,偏偏楚剑衣每次都能找出来喝个精光。
现下她计划回到关中,只怕醉酒会误了行程。
但实在可惜青天高的滋味,楚剑衣捏住杯足,很快想出法子,道:“酒确是好酒,不知醉人不醉,重明,饮酒来!”
话音刚落,一声尖锐的凤鸣响过,震得舞剑的弟子纷纷停剑双手捂耳,举座皆惊,目光全投向不知何时出现在楚剑衣肩头的重明鸟。
此鸟通体火红,一目双瞳,冠上有七彩羽毛,脖颈处戴一枚玄玉制成的吊坠,光彩照人。
重明性子随主人,并不在乎众人的目光,伸长脖子把喙浸到酒水里,鼻孔出气,原本盛了个半满的酒杯瞬间见底,珍贵的青天高通通被它吸入腹中。
喝毕,一个悠长充满酒香的饱嗝从重明的尖喙中钻出,朝楚剑衣的面门扑去。
“你这坏鸟!”
楚剑衣眉头一皱,顺手拍出一道掌风,和重明的饱嗝在空中对撞,拍散了酒气,落在鲜艳的羽冠上,打得重明摇头晃脑,抖了抖羽毛,才肯闭上嘴巴,安安分分地在楚剑衣肩上罚站。
“这是重明鸟?!”
“是呀是呀,跟我家门口的石像简直一模一样!”
“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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