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c:忘了我就扇你一巴掌

某不知名拖更达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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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只能看着

    这是我在笔记本上写下的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则

    我穿越了,在十七年前,在我还是一个只能写点小破文发泻情绪的时候,毫无预兆......

    没有系统,一穷二白。

    金手指?一本永远只剩502页的笔记本算吗?

    算的话,那可太恶心了。

    502,我的生日,剩下的页码永远在笑着我杀死在心里的过去。

    笔记本里写了什么?

    哦,忘记说了,我是某小网站上的DC粉,一个被按着脖子打的设定粉,因为DC自己吞没定也不是一天两天了......

    前248页是DC的一些个人理解的设定,后1804页是我的日记和整理出来的生存规则。

    好吧,有点规则类怪谈的意思了。

    已经写了将近2000+页的笔记本看上去只有薄薄一点,哈,至少我不用每次都找我自己要写到哪一页了。

    今天,也是我的第208次死亡

    我不会死,但我也会死。

    复活?可以说加上一点时光倒流。

    我看着眼前阿卡姆乱七八糟的样子,已经没有什么心情了。

    看了眼手中的表,十点二十八分四十六秒,阿卡姆因小丑暴动。

    五十八秒,我往右侧走了一点,抱紧了怀里的笔记本,刚好躲过一个被打飞的“病人”。

    二十九分二十七秒我开始往墙角移动。

    在四十八秒的时候天花板砸了下来。而我刚好在角落缩着,天花板一毫不差地与我形成三角形,我被困住了,同时我也安全了。

    时间一点点过去,我看着表,计算着时间,十二点三十九分二十五秒,我喊了一句救命,三分钟后,我被红罗宾救出。

    就像是一个被吓到的普通哥谭市民。

    我步履匆匆地走在回家的路上,以我被杀死的经验,我的脑海中刷新了一条道路。

    如果直线回家,确实省事,但预估会发生两到三起恶性伤人事件。

    于是普通的20分钟路被我pass,我走了远路,每一步都精准绕开了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。

    我走了38分钟,绕开了3处黑吃黑,2处交易现场,4处小混混高发地。

    回到家里,我正常洗澡,整理,躺上床。

    没有在乎阿卡姆心理评估师外褂上的一些小东西。

    因为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哥谭市民。

    我做了梦,梦到了我的前半生。

    很精彩,穿越嘛,谁都会认为自己是主角的时候,尤其是自己掌握一切设定还能推演出一些细节的时候。

    我出生自犯罪巷——□□的爸,赌博的妈,早夭的弟弟,破碎的她。

    这就是我的家庭配置了,很绝望吧,但其实比我那个非典型的东亚家庭要好很多啦,起码我活着。

    值得一提的是——我和杰森,第二代小鸟成了好朋友。

    甚至同一时期被某个蝙蝠怪收养。

    一起看过飞翔的格雷森,拍过蝙蝠侠和一代罗宾的高清图。

    后来还成为了提姆的校友……

    后来出了一点意外,我进入了阿卡姆疯人院工作,成为了哈莉.奎因的朋友。

    多么完美的人生简介,多么精彩绝伦地,轻松至极地一笔带过了我上万次的死亡。

    我活下去是为了什么?

    我在一万次死亡中有不少自杀。

    我为什么……死不掉呢?

    这里是地狱吧?

    我的梦境被泪水模糊了视线,我逐渐看不清梦境的最后,我敢肯定,一定是那个老套到掉牙的环节

    我在凌晨五点的时候醒来,做了两个热狗,一个辣度正常,一个放了致死量。

    把致死量的辣热狗放在了窗边,方便某个不走门的家伙看见。

    上班了。

    我知道,我是在七岁的时候被盯上的,被一只黑漆漆盯上的。

    我和杰森被盯上的理由一样,我们都是潜在犯罪(蛤,可以这么说吗?)

    实际上就是他认为我们都需要一个良好的引导,不然会走向极端。

    为什么我清楚,因为我在布鲁斯的眼中看见了。

    遵从人设,他会这么觉得。

    至于为什么我会被盯上。

    因为在我死了175次的那一年里,我没有麻木,反而在沉默中疯狂。

    我用了两次死亡为代价,用“意外”重伤了四个小混混,其实我一开始以为他们死了,后来并没有,不然我就是第一个在蝙蝠眼皮子底下杀人的家伙了(笑)

    哪怕在其他人眼中,是意外导致了他们受伤,而我则是那个被幸运女神眷顾的小家伙。

    但是只有我和蝙蝠侠知道,这不是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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