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后说话的是燕程春的刘婶婶,她看到姜幸一瘸一拐的姿态,却未多言,只是拉着姜幸的手,心疼地看着姜幸的脖子,“这春小子嘴巴真狠,怎的像小狗一样。”
燕程春五岁来到长明村,差不多就是长明村这些叔叔婶婶把他养大的,如今面对调侃他的长辈,他也不好直言反驳,只能哀哀受着,脸直接红成一个大西红柿。
直到听到刘婶婶的话,他因为没听明白刘婶婶在说什么,这才张开嘴,眉目清明地看着刘婶婶,“婶子,他那红痕是自己睡觉抓的啊。”
“这……”刘婶婶看看燕程春单纯无辜的眼神,张了几下嘴,竟然不好意思在燕程春面前讲出口,“春小子,你自个儿领悟吧!”
姜幸眨眨眼,施施柔声解释,“婶子,这是我昨夜自己抠的。骤然换了环境,我有些不习惯,于是想得多了一些。”
“哎,哎。”刘婶婶握着姜幸的手,理解姜幸作为新婚夫郎的担忧,“这镇上来的夫郎就是不一样,你瞧这手,和嫩豆腐似的……小姜啊,以后好好和春小子过日子,虽然他年纪是比你小了一点,但既然你愿意嫁过来,那就放宽心,春小子不是那等不懂事的小孩,他之前一个人过得可好了,比咱们村很多二十多的汉子还勤快,你只要好好跟着他,保准吃不了苦受不了罪。”
“瞧瞧,我们小姜夫郎头上这个簪子,真好看。”
大家都知道小姜夫郎是燕程春从镇子上娶回家的,虽然不知道这个哥儿家境到底如何,但也能猜到小姜夫郎家里应该是不差的。
“这样便好,这样便好,你呀,手里有银子,春小子有力气有技术,你们小两口的日子会越过越好的。”
姜幸摸着自己的簪子,羞涩抿唇。
原先他还担心村子里的人看到他的簪子会觉得他奢靡,不会过日子,如今看来,村子里的人大多淳朴善良。
提到燕程春,其他人又有了话头,纷纷开始夸奖燕程春。
“小姜夫郎,你莫担心,在咱们村,春小子是这个。”说话的叔叔伯伯竖起大拇指,“每年他都带着村子里的人上山打猎,猎到的东西全都平分,从不贪墨。”
“春小子虽然没有父母帮衬,可他争气呀,自己一个人置办下那么多东西,现在还娶了你,可比好些懒汉强多了。”这人说着说着,又去看同车的另一个汉子,“我们家大昌要是有春小子一本好就好咯,也不至于到现在都没娶到媳妇,相看一个坏一个,人家都嫌大昌没本事啊!”
那汉子被自己老娘嘲,抱着胳膊闷不吭声,转头装死。
姜幸来之前都以为自己要嫁友人,如今换了一个相公,他还不了解哩,于是仔仔细细听着这些长辈们说的话,从这些碎片中拼凑出一个完整的小相公。
他越听越觉得,这小相公除去年纪,分明就是一个上佳的夫婿人选,就算放到镇子上,配一些小姐哥儿也是绰绰有余的。
那姜家挑来挑去,最后还给他找了一门这么好的亲事,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。
那些长辈们夸的都是原主,不是现在的燕程春,燕程春听着实在没有切实的感受,于是姜幸在听大家对燕程春的夸赞,燕程春则托着腮看姜幸认真倾听的模样。
听着听着,长辈们讲累了,闭上嘴,一个靠一个,在牛车上昏昏欲睡。
姜幸也收回耳朵,和燕程春紧紧依靠。
燕程春惦记着姜幸脖子上的红痕,指尖点了点,“你这里,不是自己抓的吧。”
刚开始燕程春也以为是姜幸晚上睡觉不老实,可听刘婶婶那意思,不像姜幸自己弄的。
“不是。”姜幸摇摇头,“其实……其实是因为昨夜盖的被子有些磨人,这里应当是被磨红了。”
姜幸睡觉喜欢掖被子到脖子上,睡了一夜,难免有磨红皮肤的情况,只是不好意思告诉燕程春。
他知晓,燕程春所准备的被褥都是崭新的。
即便是最普通的料子,那也是小相公的一片心意,他如今已经不再是福源酒楼的少东家,就该学着习惯这样的生活才是。
“这样啊……”相比较姜幸的复杂心思,燕程春没觉得有什么。
之前上学的时候,学校发的被褥质量也一般般,不少同学盖了一天就开始浑身发痒,然后就换成自己的被褥了。
人的皮肤就是很敏感,这样太正常了。
“等会去镇子上,看看单独给你买一床更舒服一点的吧。起码不会再有红痕。”
燕程春看久了,竟然觉得姜幸白皙的皮肤上有几处红痕碍眼了。
“买,买床新的?”姜幸傻愣愣的,不敢相信燕程春说了什么。
只是因为他盖着不舒服,便要给他买一床新的被褥,小相公知不知道他在说什么?
旁的人家里,再宠夫郎,也没有说夫郎要什么就买什么的,更何况小相公要娶的夫郎,并不是他。
而他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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