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一个电话,把舒里和张飞戈都摇出来了。张飞戈带了相朴,我也带了粥米,它俩玩得还挺好。大鹏和相朴在地上欢快地打闹,时不时跑到桌边嗅嗅食物,似乎在期待能有一口分。
“不容易啊小翎,终于拍完了。”舒里叹了口气,我俩确实有段时间没见了。
“其实我觉得时间过得挺快的。”我拿了串肉涮了涮水,扔给了粥米,它的口水都已经淌到我的鞋子上了。
“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~”飞戈接茬道,“说明你很快乐啊,小翎。”
张飞戈是对的,其中的原因我心知肚名,但我只说了一半真话。
“可能我真的很喜欢这部作品吧。”我垂下眼睛,盯着烧烤架上橙红的火星一点点向上跳跃,火烧尽了我的懦弱,我也开始喜欢上我那缓慢向上的勇气了。
回到家时,已经是深夜了。粥米在门口打了个哈欠,我顺手摸了摸粥米的头,让它趴在沙发上休息。
换了拖鞋,走进房间,发现电脑还没关,外于待机状态,估计是出忘了关。点亮后的,屏幕上是工作上的片子,进度条停留在片尾的位置。我犹豫了一下,思考着要不要加个班,鼠标在文件夹上停留了一瞬,指尖轻轻一点。时间太晚了,眼睛没看清,手一滑,不小心点到旁边的文件夹里去了。
屏幕上跳出了一个不算是陌生的窗口,是我拍的周汀。战线拉的很长,从第一张的雨城初识到最后一张周汀的毕业礼。文件很大,毕竟这些相片的时间跨越之久可以说是我和周汀所有的过往。
没错,这个文件就是我要送给周汀的那张CD卡备份,只不过到现如今,我还是没有将它送到她的手上。
光标停到最后一张影像上,是周汀的毕业礼,我是去了的,只不过她应该不知道罢了,毕竟那时候我们已经分开。她站的很远,捧着花,我当时没有把镜头对准她的正脸,而是拍下了她身后飘扬的彩带。那是她,也是我青春最后一场盛大的告别。
兜兜转转,我们的两分钟,两小时,又变成了加上转机需要两个小时的距离。或许因为事事皆不过三,所以我们之间才横隔了好多二的n次方。
我不记得我在屏幕前是坐了两分钟或者是几分钟了,只是等回过神时,屏幕又变回了待机状态。我把电源关了后,就跑去沙发上逮了粥米侍寝。它懒洋洋地翻了个身,伸着爪子轻轻搭在我手背上,尾巴慢悠悠地扫过我的手腕。
养狗了之后,身上多多少少会有点狗味,粘在衣服和皮肤上,有点像太阳晒过的棉布。
不知道小狗会不会都这样,身上有股糯米味,倒是很符合粥米这个名字了。如果我记的不错的话,大鹏也是这样的。这种味道有点上头,我忍不住打了个喷嚏,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到春天了。
花是春天的代表啊,我收到过一次。
我对花粉柳絮之类的东西有一些轻微的过敏,这也是为什么周汀只送过我一束花,那束紫色雏菊,但足以深刻和铭记。
说来很对不起周汀,从来没能亲手送给她一束花,她是喜欢花的。所以我曾把贝壳当成花瓣排成了一朵花的形状,告诉她这是属于大海和沙汀的花,我可以把这朵花送给你,虽然和你送我的有些相形见绌。
“不会让你过敏的花。”她忽然抬头,嘴角轻轻扬起,“也算是我送你的吧。”
“那么这样算下来,我还欠你一回?”我凑到她耳边,像是她听贝壳说话的距离一样。
“嗯哼。”她点点头,笑意浮上眼角,像是海面上轻盈的波光,一闪一浮,“小翎记得就好,不许赖账。”
真好啊。
我沉沉睡去,一夜无梦。
第二天醒来的时候,天已经大亮,粥米深色的毛沐浴在晨光里被晒得暖烘烘的。
《春分》是边拍边剪的,所以第一版粗剪实际上己经出了。想到此,我摸出手机给周汀发了消息。我盯着屏幕,手指在键盘上轻轻敲击,
[鸥椰]周汀,粗剪出来了。
信息发出去后,我把手机丢到床边,伸了个懒腰,打算起来遛个狗。没成想手机屏幕快就亮了,周汀秒回了我。
[汀]:什么时候可以带给我看?
[鸥椰]:今天。
过了一会儿,屏幕再次亮起,周汀的回复过来了。
[汀]:好啊,我今天在公司,你来找我么?
[鸥椰]:我可以带粥米么?
[汀]:公司可以进的。
我回了个好,给粥米套了个绳,背了个包带上电脑就出门了。
说实话,春天真是让整个人乃止灵魂都露出来晒晒的好日子,可以让人有信心的挺着膛说我要重新开始。比起像亚麻的夏天,连春天的阳光都像是柔顺的纺纱制品。但是我不能像粥米一样什么都不穿,我还得多戴一个口罩防粉尘。
一吹风,鼻子发痒后,我的喷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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