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沈以玉又要出门,陈欢倚在门框上,目光像探照灯一般。
夕阳的余晖斜斜地穿过堂屋,将她半边身子浸在阴影里,眯起的眼睛透着审视,仿佛想要看穿沈以玉心底欲盖弥彰的秘密。
沈以玉挠挠头,发丝在指尖乱糟糟地翘起,她低头弯腰,手指勾着鞋绊,脸上堆起讨好的笑,道:“不,不是薄荷糕,这次是桂花糕。”
“少吃点甜食,当心蛀牙。””陈欢双手抱胸,眉头微微皱起。
“妈,我都多大了,不会蛀牙的。”沈以玉直起身,一边系鞋带,一边笑嘻嘻地回应。
“跟年龄又没关系,还是当心为好,看牙很费钱的。”陈欢上前几步,顺手帮沈以玉整理了一下衣领。
“知道了知道了,我出门了哈。”沈以玉迈出门槛时的步伐都变得轻快了。
女孩的衬衣被洗的干干净净的,是栀子花的味道,香香的,缭绕在风里,即将飘向“秘密基地”。
自从送书之后,沈以玉已经两天没出门了,她有些不好意思,不知道怎么面对林孀了。
加之那种从未有过的感觉,她纠结了很久,在两个晚上的思索过后,她悟出了。
是喜欢,是她二十二年以来前所未有的喜欢。
其实,沈以玉是有些害怕的,这两天她都失眠了,翻来覆去睡不着,脑子里全是林孀白皙的皮肤,林孀干净的眸子,林孀纤细的手指。
睁眼闭眼,全是她。
连晚上翻开书,只要看到白纸黑字上的“她”,沈以玉的脑子里就会浮现出林孀的脸,几乎是第一时间想到她,仿佛已经深深烙印在她的心底。
可林孀今年三十二岁了,已婚流过产,还是村里人为之唾弃的疯女人。
可少年人,总是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,不会顾虑那么多,不会在权衡利弊中选择放弃。
沈以玉觉得自己也疯了,她发了疯地想那个美丽的疯女人。
白天想,夜里更想,想看见她的眼睛,也想要她的眼睛看向自己。
感情是难以遏制住的,这对沈以玉来说,是一个从未踏入过的领域,让她新奇又让她向往,让她想要永远和她一起待在“秘密基地”。
弯过灵水河畔,走曲折蜿蜒的小路,走和她牵手一同走过的路,沈以玉的心忐忑不安,像在怀中揣了一个水桶,生怕水漏出来让她湿透了。
咚,咚,咚,咚,咚——
沈以玉听见自己的心脏跳了五下,在跳动最后一下时,她看见了林孀的背影,那样单薄的、孤独的背影。
林孀裹在灰布衫里的肩胛骨像新翅般在薄衫下不安地翕动,她的发髻松散着,几缕青丝垂在颈侧,随呼吸轻扫过褪色的盘扣。
脚步前进,沈以玉尽量让自己的步子变得轻轻的,但在踩向枯叶时,难免发出声音,那样细微的、不太和谐的声音。
最后一步,沈以玉的心脏狂跳,喉头不自觉滚动,想伸出手去拍拍林孀的肩膀,但怕吓住她,于是没有动作。
在她犹豫不决时,沈以玉呼吸一滞,林孀先回头了。
但林孀只是静静看着她,眸子像深邃的湖水,不语,一切都藏在她的眼睛里,受过那么多的苦,她的眼睛竟还能如此纯洁、澄澈。
沈以玉读懂了,她在说,你终于来了,我等你好久。
像那天她出现在老槐树下一样的眼神,但又不一样,这一次,她的眼底好像藏匿着暗暗的喜色。
不知道这两天,她是不是也一直守候在这里,只等自己出现呢。
沈以玉突然觉得,自己有点坏,两天没出门,可能让人家白白等了这么久。
目光下移,沈以玉发现林孀这一次并没有拿书,她的手里似乎攥着一块小小的方巾。
沈以玉坐到她身边,压住上扬的嘴角,假装漫不经心地问她:“给我的?”
林孀的手指下意识地收紧,她有些不好意思,耳根处泛起淡淡的粉红色,不去直视沈以玉,而是把方巾伸过去。
沈以玉接过,故意挠了挠她的手掌心。
林孀把头低得更低了,立马缩回手,痒痒的,有些坐立不安。
是一块淡蓝色的方巾,上面绣着一朵漂亮的栀子花,纯白无瑕,右下角用针线缝成一个“玉”字,针法精致。
沈以玉摸着那个“玉”字,感受丝线的凸起纹路,烙得她心里燃起火焰了,心脏止不住地跳动,一下又一下。
“你送了我书,我理应回礼。”林孀的声音轻得像一片飘落的羽毛,在寂静的空气中缓缓散开,她依旧低着头,开口解释。
她还怪有礼貌的。
沈以玉克制住内心的喜悦,但同时又有些失落了,心脏又沉了下来。
所以说,她这块方巾,只是因为自己送了她书,她作为回礼,不想欠着自己,才送她的,根本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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